[JRE Case Study] 你有沒有做過醫美?醫美療程應否只由醫生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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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肉毒桿菌/麗珠蘭、做 HIFU/Thermage、激光去斑,近年已和剪髮、做 facial 一樣平常。不少人午飯時間做完療程便返回公司,社交平台上亦經常見到「無痛」、「零恢復期」等宣傳。不過,療程愈普及,出事的代價亦愈明顯。2026 年 9 月,一名 35 歲女子在尖沙咀一個住宅單位接受報稱是肉毒桿菌毒素的面部注射,翌日出現眼瞼下垂、呼吸困難和四肢無力,需要留院治療。
醫美規管涉及病人安全、專業界線、行業生計和執法能力,正好考驗 JRE 考生能否看清「保障安全」與「避免過度規管」之間的取捨。題目的重點不是要不要做醫美,而是哪些程序風險高到必須交由醫生負責,以及怎樣劃這條界線才合理和可執行。
現行制度已有一些基礎。政府在 2013 年接納工作小組建議,涉及注射的程序屬醫療程序,只可由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施行;預計最快在 2027 年 12 月底,任何處所,包括聲稱提供美容服務的處所,如施行醫療程序,都必須按《私營醫療機構條例》持有牌照或豁免書。不過,香港現時仍未有專門規管醫療器械的法例,衞生署的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屬自願性質。注射已有清楚界線,高能量儀器卻仍處於灰色地帶。
模擬 JRE 題目
背景資料:近年香港醫學美容市場發展迅速,療程由注射肉毒桿菌毒素、透明質酸填充劑,擴展至高強度聚焦超聲波(HIFU)、高能量激光和射頻等儀器療程。這些療程一般標榜創傷小、恢復期短,吸引不同年齡層的消費者。
